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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禹州100多家幼儿园学校超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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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一直是咱老百姓

关心的头等大事

这不最近

禹州市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又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多家幼儿园、学校、医院、超市、餐馆、宾馆等。

都有啥

赶紧看

商超处罚事由处罚结果禹州市老杜副食商行年11月13日,收到许昌抽检转函号,禹州市老杜副食商行经营的韭菜根(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合格。麻辣直播(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合格。该店提供有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的资质、销售票据等,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免于处罚。禹州市姚东副食商行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案年11月13日,收到许昌抽检函号,姚东副食商行经营的素手撕板筋(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要求。该店提供有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资质、销售票据等,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1.免于处罚。2.对扣押的9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素手撕板筋依法没收。禹州市郭孬量贩经营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年11月7日,收到检验报告显示禹州市郭孬量贩经营的武陟油茶过氧化值不合格。郭孬量贩提供有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资质、销售票据等,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免于处罚。禹州市史菊红超市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年9月20日,收到许昌抽检转函33号,史菊红超市经营的尚月园浓香红枣味月饼酸价不符合标准。该超市提供有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资质、销售票据、退货票据等,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免于处罚。禹州市盈合购物广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年10月9日,收到许昌抽检转函40号,该广场经营的银丝山药卷糖精钠不符合要求。该广场提供有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资质、销售票据、退货票据等,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1.免于处罚。2.对扣押的12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银丝山药卷依法没收。禹州市嘉昊副食商行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食品案年11月13日,收到许昌抽检转函号,该商行经营的龙卷风、哇!土豆(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要求。该商行提供有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的资质、销售票据等,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免于处罚。禹州市好客人家便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腐竹案禹州市好客人家便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腐竹、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腐竹5袋;3、没收违法所得10元;4、处罚款元;罚没金额共计元。禹州市俊攀生活广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我局于年12月4日对禹州市俊攀生活广场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进行立案调查,在该单位抽检的样品盐焗鸡筋味(调味面制品)含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标准为:≤0.25,检出结果为:0.44。提供有购货票据和相关证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免予处罚。

禹州市前进路郭孬量贩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前进路郭孬量贩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禹州市宏运超市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炖鸡料、鹌鹑蛋案禹州市宏运超市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炖鸡料、鹌鹑蛋、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炖鸡料(35克/袋)10袋、鹌鹑蛋(90克/袋)5袋;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郭孬量贩北关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猴菇饼案禹州市郭孬量贩北关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猴菇饼、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猴菇饼1箱;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整;4、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梁北小坡批发购物中心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梁北小坡批发购物中心进行检查,未发现年11月16日检查时张贴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年1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已将当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需整改内容告知负责人,并将该《记录表》张贴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禹州市万家和购物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孝感佬米酒案禹州市万家和购物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孝感佬米酒、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孝感佬米酒3瓶;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整;4、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凤凰购物中心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凤凰购物中心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禹州市优谊嘉超市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优谊嘉超市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禹州市红伟购物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冰鲜鸭案禹州市红伟购物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冰鲜鸭、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冰鲜鸭1只;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整;4、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满江红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劲爆素鸭掌案禹州市满江红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劲爆素鸭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劲爆素鸭掌10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元;4、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金额共计元。

禹州市向阳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百香果水果饮料案禹州市禹州市向阳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百香果水果饮料,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百香果水果饮料2桶;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元;4、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金额共计元。禹州市九尤福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粗粮坊案禹州市九尤福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粗粮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粗粮坊3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4、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金额共计元。禹州市红康超市经营无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案年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禹州市红康超市监督检查中,在冷藏冷冻区冰柜内发现有标识“阿里烩菜”杂炣六袋,外包装标识未见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标准代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之规定。1、没收“阿里烩菜”杂炣六袋。2、处以罚款元。禹州市聚隆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清伊坊金品王中王案禹州市聚隆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清伊坊金品王中王,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清伊坊金品王中王2包;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4、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金额共计元。禹州市御湖湾购物中心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御湖湾购物中心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元。禹州市千果园水果生活超市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千果园水果生活超市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元。禹州市左邻右舍购物广场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左邻右舍购物广场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高典购物中心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小蛋糕案年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高典购物中心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购物中心经营场所食品区货架上摆放的预包装小蛋糕(规格:盒)数量:8盒,售价:5元/盒,该小蛋糕无标签。现场未提供购进票据、相关资质和进货查验记录。该单位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小蛋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小蛋糕8盒;3、处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鹏飞购物中心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且一年内两次违反拒不改正案年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鹏飞购物中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期间发现由平顶山郏县冢头酿造厂生产的手工老陈醋不能提供供应商相关有效许可证和进货查验记录。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之有关规定。并且该单位在一年内两次违反该规定且拒不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整。

禹州市新万发购物广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案年2月23日,在对禹州市新万发购物广场检查时,该单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张某现场不能提供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工作。该人员无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违法行为已于年2月6日给予过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案号:禹食药监食当罚〔〕W01号。禹州市新万发购物广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禹州市金广利购物广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案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禹州市苌庄乡金广利购物广场检查中发现:该购物广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混乱,食品区上岗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该单位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已于年1月3日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文书编号:“禹食药监食当罚〔〕B1号。”处以罚款人民币.00元。禹州市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禹州市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淇县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年10月13日生产的山椒凤爪、孟州市牛王山醋业有限公司年2月16日生产的陈醋索证索票齐全,进货查验、登记义务。经营的杂面丸子、素丸子没有查验产品的检验报告等相关合格资质,没有尽到进货查验等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46.4元,2、并处罚款0元。共计.4元。禹州市团会购物中心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案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人员在年02月12日对禹州市团会购物中心检查时发现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红提子酒,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迎宾购物中心“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存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迎宾购物中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我局于年1月17日张贴在该店收银台后墙显著位置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被人为撕毁,当时已明确告知该店负责人,此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须保存至下次监督检查时。该店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相关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禹州市宜购生活超市郭村店经营的食品(散装)标签标注不符合法律规定行为案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宜购生活超市郭村店进行检查时,在散装食品区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的食品(散装)话梅条、菠萝片(共计4公斤)标签标注不符合规定。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1.没收物品;2.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信得来生活广场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禹州市信得来生活广场检查时,未发现年12月10日检查时张贴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已将当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需整改内容告知负责人,并将该记录表张贴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该单位的行为违反《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禹州市萌飞超市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萌飞超市检查时在食品销售区发现有4瓶无标签水果罐头。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1.没收物品;2.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文浩水果批发部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禹州市文浩水果批发部进行检查时未发现年1月22日检查时张贴在该单位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年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水果批发部检查时,已将当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需整改内容告知负责人李菲,并将该记录表张贴在该单位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禹州市永正购物中心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永正购物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营业场所内存放有邱源牌黄金苗小米1袋,该单位未能提供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于是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了警告。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该单位仍不能提供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兰客达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预包装食品双汇蒜味肠案年2月5日,执法人员对禹州市兰客达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超市营业区货架上摆放有双汇蒜味肠(生产企业: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规格:g,生产日期:0911,数量30袋)。该超市当场未能提供购进票据、相关资质和进货查验记录。我局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警告。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对所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双汇蒜味肠仍旧提供不出购进票据及查验记录。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许昌市依果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案年2月11日,执法人员对许昌依果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提供不出采购食品原料时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记录和台账。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禹州市景隆万嘉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年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景隆万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市食品货架摆放有无生产日期的红烧猪蹄2袋,且无索证索票。经核实,禹州市景隆万嘉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67条第一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无生产日期的红烧猪蹄2袋;3、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聚福乐购物广场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聚福乐购物广场进行检查时,未发现年02月06日检查时张贴在其购物广场醒目位置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元罚款。禹州市宏图连锁超市小吕乡王冯村店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宏图连锁超市小吕乡王冯村店进行检查,将当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需整改内容告知法人,并将该《记录表》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年3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时,未发现上次检查时张贴的该《记录表》。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元罚款。#12AngryMen#SchindlersList#OneFlewOvertheCuckoosNest

学校处罚事由Year禹州市鸠山镇育英学校食堂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用油加工食品案年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鸠山镇育英学校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操作间内有一壶预包装不明液体,该液体包装壶外部无任何标签标识,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得知,该不明液体为正在使用的食用油,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现场未提供购进票据、相关资质和进货查验记录。该食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1、没收非法使用的无标签食用油(5斤);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第一私立中学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枣干案禹州市第一私立中学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枣干、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枣干1.75KG;3、处罚款元。禹州市实验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实验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罚款元。禹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罚款元。禹州市西区实验学校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逍遥镇胡辣汤、脆鱼豆腐案禹州市西区实验学校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逍遥镇胡辣汤、脆鱼豆腐、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逍遥镇胡辣汤克、脆鱼豆腐2.5公斤;3、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禹州市文殊镇中心学校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文殊镇中心学校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食堂操作间冷藏柜内存放有塑装分割肉1袋,5㎏/袋,无标识。以上预包装食品(分割肉)无标签,现场未提供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执法人员对上述预包装食品(分割肉)进行了扣押。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芝麻油、芝麻酱案禹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芝麻油、芝麻酱、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芝麻油5L、芝麻酱5L;3、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禹州山林学校夏都分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山林学校夏都分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禹州市孔子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孔子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夏都学校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豆瓣酱案禹州市夏都学校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豆瓣酱、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豆瓣酱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整;4、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万零贰拾元整。禹州市启明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启明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韩城新天地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韩城新天地学校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元

幼儿园处罚事由Year禹州市颍川办爱丁堡幼儿园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颍川办爱丁堡幼儿园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元。禹州市夏都办睿思园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食用油案

禹州市夏都办睿思园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食用油、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食用油2.5kg;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夏都办御史坊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红豆沙案禹州市夏都办御史坊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红豆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红豆沙3斤;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元整;4、处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罚没金额共计伍仟捌佰陆拾元整。禹州市花果山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虾仁案禹州市花果山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虾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虾仁1kg;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4、处罚款元;罚没金额共计元。禹州市夏都办贝福爱特幼儿园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夏都办贝福爱特幼儿园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钧台办阳光幼儿园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禹州市钧台办阳光幼儿园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糯米粉、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糯米粉4kg;3、处罚款元。禹州市银河幼儿园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风味发酵乳案禹州市银河幼儿园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风味发酵乳、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预包装食品风味发酵乳(克/袋)5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伍元整;4、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玖仟零叁拾伍元整。禹州市郭连镇赵霞幼儿园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郭连镇赵霞幼儿园食堂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检查时,已将当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需整改内容告知负责人,并将该记录表张贴在校园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禹州市郭连镇宝育幼儿园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郭连镇宝育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时,未发现年1月15日检查时张贴在校园显著位置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幼儿园检查时,已将当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需整改内容告知该幼儿园负责人,并将该《记录表》张贴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该幼儿园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禹州市无梁镇鸿盛安博幼儿园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禹州市无梁镇鸿盛安博幼儿园餐厅进行执法检查,该餐厅工作人员寇某未办理健康证。执法人员对该行为进行警告,并责令改正。年3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厅进行检查,寇某仍提供不出健康证。该幼儿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浅井镇扒村幼儿园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东北荷香米案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浅井镇扒村幼儿园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操作间的库房区食品货架上存放有预包装食品:东北荷香米(标示生产厂家:鱼台县银鲁精米加工厂,净含量:25kg)三袋,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现场未提供购进票据、相关资质和进货查验记录。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东北荷香米三袋(25kg/袋);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韩城办领航幼儿园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肉松馅料案禹州市韩城办领航幼儿园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肉松馅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肉松馅0.5kg;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元整;4、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夏都办东方艺术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三文治火腿肠案禹州市夏都办东方艺术幼儿园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三文治火腿肠、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三文治火腿肠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整;4、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伍仟零壹拾元整.

餐饮处罚事由Year禹州市王记烩面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案年8月26日,收到许昌抽检转函9号,在该该单位抽检的卤猪耳亚硝酸盐不符合要求。该单位在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并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产品合格证明、购货票据等。免于处罚。禹州市凯莱迷上豆捞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案禹州市凯莱迷上豆捞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3、处罚款元。禹州市大禹王婆大虾火锅店经营无标签食品冷冻虾案禹州市大禹王婆大虾火锅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冷冻虾、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冷冻虾3盒;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4、处罚款元;罚没金额共计元。禹州市尊品咖啡中西餐厅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香蜜肝、香蜜肥肝案禹州市尊品咖啡中西餐厅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香蜜肝、香蜜肥肝,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香蜜肝2袋、香蜜肥肝1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4、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金额共计元。禹州市大鸿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使用无标签预包装小磨油加工食品案年1月23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对禹州市大鸿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柴中元)食品加工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操作间内存放有一壶预包装不明液体,该液体包装壶外部无任何标签标识,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得知,该不明液体为正在使用加工食品的小磨油,该公司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相关资质和进货查验记录。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1、没收非法使用的无标签小磨油(2.5L);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魏记烧鸡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魏记烧鸡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穆长喜骨里香烤卤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酒鬼花生案年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穆长喜骨里香烤卤店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食品区货架上摆放的预包装酒鬼花生(规格:袋/2.5KG)数量:2袋,该酒鬼花生无标签。现场未提供购进票据、相关资质和进货查验记录。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酒鬼花生(规格:袋/2.5KG)2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整;4、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玖仟零伍拾元整。禹州市志超饭店未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案年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志超饭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我局于年1月26日张贴在该饭店大厅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被撕毁,当时已明确告知该店负责人,此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须保存至下次监督检查时。该店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相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禹州市味立方美食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香酥卷、安心鸡案禹州市味立方美食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香酥卷、安心鸡,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香酥卷10袋、安心鸡4kg;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4、处罚款人民币2元。罚没金额共计2元。禹州市杨亚辉饸饹快餐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杨亚辉饸饹快餐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小家园菜馆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团圆豆、彩条糖案禹州市小家园菜馆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团圆豆、彩条糖、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团圆豆克、彩条糖10斤;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李氏香辣虾火锅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禹州市李氏香辣虾火锅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莲花味精、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莲花味精12.5kg;3、处罚款元。禹州市蜀宗签味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蜀宗签味火锅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丰洋干调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糖果条案禹州市丰洋干调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糖果条、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糖果条1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4、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金额共计5元。禹州市诗和远方咖啡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禹州市诗和远方咖啡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茉莉花饮料浓浆ml×2瓶、纯牛奶1瓶;2、并处罚款元。

宾馆Top8MoviesYear禹州市鑫诚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案禹州市鑫诚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停止经营化妆品5天;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3.罚款人民币90元。禹州市天池商务会馆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白胡椒案禹州市天池商务会馆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白胡椒、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白胡椒克;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〇九一八河南省粮食储备库良友大酒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磨豉酱案禹州〇九一八河南省粮食储备库良友大酒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磨豉酱、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磨豉酱(规格g/瓶)1瓶;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贰元整;4、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伍仟零壹拾贰元整。禹州市古城镇红树林大酒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禹州市古城镇红树林大酒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医药/其他处罚事由Year卢卫民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收到许昌抽检函60.61号,卢卫民经营的调味面制品(葫芦丝)检测项目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的课间e杯(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合格1、没收违法所得元;2、罚款元。共计2元。禹州市广惠药业有限公司龙池医药零售部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年12月27日,接许昌市局函《关于依法查处禹州市广惠药业有限公司龙池医药零售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许食药监药化流函()号)后,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上述药品:①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已销售)、②复方地芬诺脂片(已销售)、③双黄连口口服液(已销售62盒,剩余10盒)、④健胃消食片(已销售70盒,剩余30盒)、⑤二丁颗粒(已销售)、⑥通心络胶囊(已销售)、①维生素AD滴剂(胶囊型)(5盒,未销售)复方丹参滴丸(已销售)(现场仍不能提供购货凭证);已于当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违法行为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等级为轻微。1、没收双黄连口服液10盒、健胃消食片30盒、维生素AD滴剂5盒;2、没收违法所得:.5元;3、处以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5元二倍罚款1元;以上合计.5元。河南卓一大药房有限公司禹州郭连店经营无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预包装食品案年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河南卓一大药房有限公司禹州郭连店监督检查中,在柜台上发现有标识“金丝皇菊”12袋,外包装标识未见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1、“金丝皇菊”12袋;2、处以罚款元。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麸炒苍术案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麸炒苍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劣药麸炒苍术1.5kg;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8元;3.罚款人民币元。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苍术案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苍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劣药苍术24kg;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元;3.罚款人民币元。医院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医院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禹州市婴童之家生活馆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山楂贝比案禹州市婴童之家生活馆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山楂贝比、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山楂贝比1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元;4、处罚款元;罚没金额共计00元。河南益众医药有限公司向无经营资质者提供药品案河南益众医药有限公司向无经营资质者提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1、警告;2、罚款元。

河南省华中医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麸炒苍术案河南省华中医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麸炒苍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元;2、处罚款元;罚没金额共计元。医院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医院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医院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金丝蜜麻圈案医院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金丝蜜麻圈、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金丝蜜麻圈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整;4、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陆仟零壹拾元整。禹州市杏林春医药有限公司便民大药房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杏林春医药有限公司便民大药房进行检查时,未发现年12月6日检查时张贴在其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年12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当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禹州市广惠药业有限公司顺店第一零售部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广惠药业有限公司顺店第一零售部进行检查时,未发现年11月29日检查时张贴在其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当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许昌百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禹州顺店店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许昌百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禹州顺店店进行检查时,未发现年11月27日检查时张贴在其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当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现场公示和拍照取证。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禹州市广惠药业有限公司顺店第二零售部未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三类医疗器械年度自查报告案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禹州市广惠药业有限公司顺店第二零售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我执法人员给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该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自查报告。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禹州市爱拉屋蛋糕坊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禹州市爱拉屋蛋糕坊负责人楚紫阳的陪同下对该蛋糕坊进行检查时,未发现年2月23日我局检查时张贴在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责令改正:2、警告:3、罚款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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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禹州食药监局相关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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