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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月10日至2月7日举办202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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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共同指导的“全国网上年货节”(简称年货节)于年1月10日(腊月初八)至2月7日(正月初七)举办。

根据各地配套活动方案,确定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西、云南、青岛、厦门等9地作为分会场。据悉,活动将遵循“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全国“一盘棋”一体推进、重点地区重点打造的“1+N”组织模式进行。其间,还将同步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特色商品电商直播活动,并邀请上合国家驻华大使通过电商直播或录制视频方式推荐本国特色产品或文旅资源。

据了解,此次“年货节”货品服务品类多、供应足。针对春节商品和服务需求种类多、数量大以及消费升级等特点,各地将指导电商平台企业确保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供应充足。同时,推出更多品牌、品质、健康、智能商品,以及适合不同人群的餐饮套餐和定制年夜饭,并提供“线上预定、配送到家”“春节不打烊年货送到家”等服务。增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影视等数字产品。

同时,配套活动花样多、有特色。各地将“年货节”作为促进消费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拿出真招实招开展配套活动。青岛将举办“品上合味过喜庆年”上合特色商品展销,江苏、上海等省市也将举办上合元素活动;辽宁、厦门将分别举办“辽宁5G电商直播年货节”和“海峡两岸青年网络主播大赛”。浙江的“浙里国潮”、上海的“海派年味”、江苏的“苏新消费”、广西的“桂品出乡”、福建的“全闽乐购”、云南的“云集好物”等都体现了浓郁的地方特色。

在此次“年货节”中,各地政策措施优惠足、实惠多。聚焦吃、住、行、游、娱、购,一些地方和企业通过多种让利形式,加大促销、推广和服务力度。云南、福建、广西等地将通过政府财政分别发放数千万元优惠券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参与平台企业也将推出新品首发、以旧换新、满减、秒杀、直降等活动,加大投入,让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障强、环境优。参与“年货节”的各类活动将加挂统一标识,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商务部将联合指导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全力保障商品丰富质量高,数字营商环境优,经营规范秩序佳,配送顺畅及时达,消费权益保障好。严防不公平竞争、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此次“年货节”中,疫情防控措施实、更有力。各地将督促指导参与“年货节”的企业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人员防护和日常监测,规范商品入库、分拣、配送等环节防疫程序,特别是严格落实冷链全过程防疫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新终端零售等设施作用,减少人员之间接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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