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失业了,别急,有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领取;企业里有不少职工提升了技能,符合条件的话,可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去年单位里几乎没有裁员,还有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8月27日海峡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厦门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策,将给市民和企业带来“三大利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的作用。
利好1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策
一是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规定参照本市户籍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每月元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发放每月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每月元失业补助金。*策受理期限截至年12月31日。
二是阶段性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于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厦门低保标准每月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策受理期限截至年12月31日。
利好2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一是阶段性放宽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对于依法参加厦门市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是放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限。按全省统一口径,对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及财*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相关证书国家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询到的,在取得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12个月内可申领补贴,*策受理时限截至年12月31日。
此外,年度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申请补贴的期限统一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利好3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策
厦门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策。
*策对象为: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包含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
申请条件为:年底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为: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等机构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企业相关划型执行。未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单位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发放继续采用“非申即享”“全程网办”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