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与逍遥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四川青花椒等“滥诉”事件类似,是典型的“滥诉”敲诈行为。”7月13日,漯河食品工业协会通过公开信,表达了对江中食疗公司“滥诉”敲诈行为的愤恨。
近日来,中国食品名城漯河的30多家食品企业同时遭遇江西江中食疗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食疗公司”)碰瓷维权,以商标侵权为由索要巨额赔偿金。
漯河食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益民介绍,这家公司对漯河群体企业的‘滥诉’敲诈已经是第三波了,对个别企业是第四波甚至是第五波,索赔的额度从当初两三万涨到现在的高达万元,一波比一波凶狠,已经成为漯河食品企业的‘公害’,必须反击。
该协会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咨询了有关专家后,向会员企业发出公开信指出,“猴头菇”是一种食用菌,属于通用名词,任何食品企业都有权依法合理使用,“猴姑”指代一种动物,“猴姑”与“猴头菇”并未形成关联,不构成商标侵权,不会导致公众对核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产生误认。
该协会认为,江中食疗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向30多家漯河食品企业索取高额赔偿,是与逍遥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四川青花椒等“滥诉”事件类似,是典型的“滥诉”敲诈行为。协会呼吁会员针对江中食疗公司“滥诉”敲诈行为积极应诉,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据天眼查,江中食疗公司成立于年05月13日,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饮料的生产及销售;药品的生产。
实际上,江中食疗原为江中制药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年6月,江中食疗以增资扩股形式出让70%-75%股权。年5月,晟道投资以增资扩股形式对江中食疗进行投资,并实现控股,成为第一大股东。
江中药业曾为猴姑饼干制定了详细的销售目标。即年达到0.3亿-0.5亿元的销售额,年达到5.7亿-7.5亿元,年达到12亿元。
根据公开报道,年,江中猴姑饼干完成了超8亿元的年销量。当销售超8亿元后,江中猴姑饼干因渠道、机制等问题,销量一直徘徊不前。江西产权交易所此前披露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告》显示,截至年4月,江中食疗累积亏损约7.7亿元。
年12月14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江西江中制药公司注册取得第号“猴姑”、第号“猴姑”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0类,包括咖啡、茶、饼干、蛋糕等多种食品。年11月6日,江西江中制药公司将前述商标转让给了江中食疗公司。
江中食疗公司在获得了该商标的专享权之后,与许多“猴菇企业”(即使用“猴菇”“猴头菇”标识的企业)打起了商标权官司。在网页上输入江西江中食疗科技公司“猴姑”,网页上出现了多达17页的相关报道,其中大多是江中食疗公司“猴姑”起诉许多“猴菇”“猴头菇”企业商标侵权。
天眼查风险提示,江中食疗公司法律诉讼上千条,其中大多数都是该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商标权纠纷的。黑龙江省高院发布的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位列第二的便是江中食疗公司与亿发食品公司、美廉美超市商标侵权纠纷案。
该案,江中食疗公司胜诉。法院判决亿发食品公司、美廉美超市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亿发食品公司、美廉美超市分别赔偿江中食疗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1万元。
据了解,漯河市是“中国食品名城”、“全国主食产业化工程示范市”,年产销肉制品万吨、日产休闲面制品3吨,麻辣面制品、肉制品、冷鲜肉单品产量等均居全国第一。
漯河不仅有双汇火腿肠、卫龙辣条、南街村方便面等消费者熟悉的网红食品,还有统一企业、贾湖酒业、三剑客奶业等全国知名品牌。加之近年来陆续引进的可口可乐、旺旺等行业龙头企业,如今,漯河食品产业链上汇聚的相关企业超家,食品产业规模达亿元,占河南省的1/6、全国的1/60。
商标小知识:
什么是商标?商标是生产经营者用于区别其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
为什么要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享受法律保护和企业经营的需要。
首先,我国实行商标注册保护原则,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注册商标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及商标局核准,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和服务的依据。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好商标是商品或服务最好的宣传员。好商标往往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财产,甚至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价值。(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