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平市
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才聚武夷”行动计划,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1号)精神,计划从“双一流”高校和境外著名大学招聘引进一批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毕业于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境外著名大学(ARWU、THE、QS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名的境外大学名单附后),其中: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本科须就读于原国内“”、“”大学、“双一流”高校或境外著名大学;
2.重点引进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土建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等9个专业类别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一个学历层次专业符合即可);教育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电商物流类等3个专业类别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或博士阶段专业相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限专业。(专业类别附后)
二、资格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承诺在南平市服务期不少于8年;
8.年1月前未在南平市区域内就业过;
9.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有学生干部经历,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或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支持政策
(一)引进方式。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二)岗位安排。博士研究生聘任为武夷学院副处级职务(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或市管国企副职;硕士研究生聘任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正科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或市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引进前5年,选派到县、乡和市直专业对口部门(单位)、国有企业锻炼。5年聘任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党政机关工作的,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副处、正科职务或职级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也可安排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调任后,还需在南平服务不少于3年。
(三)福利待遇。
1.引进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分别奖励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2.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月0元、元生活补助;
3.5年聘任期内,享受所聘任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4.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配偶需随迁安置,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四)职称评聘。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四、管理培养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聘任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用人单位(挂职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拔引进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注册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时间从年1月1日起至年7月31日。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面试
引进对象面试时间依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请报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