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等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号)和《南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毕就〔〕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与招聘计划
1、岗位名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2、招聘计划: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机构共10个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
2、做好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就业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和鉴定、职业介绍、劳动力转移、就业援助、劳动维权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3、做好组织开展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保障、做好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和发放,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完成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条件、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条件
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2、户籍条件:①浦城县户籍;②配偶为浦城县户籍,因婚姻关系长期定居浦城县的(以结婚证为准)。
3、学历要求: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年8月30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其他:有电脑操作基础,能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长期保持稳定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1、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岗位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及年终绩效奖金。
2、基本工资元/月;“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予以缴交规定缴纳,个人负担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减。
3、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终考核情况确定:参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由人社局牵头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20%。年度考核合格的发给年终绩效奖金元,良好的元,优秀的元,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发给年终绩效奖金。当年度提前离岗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岗位管理
1、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岗位调配和业务培训,牵头与各用人单位共同配合加强人员管理。
2、由县人社局直属单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岗位聘用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如有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再行签订续聘合同。
3、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日常工作和管理由所在工作单位安排和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⒈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年8月18日8:00点至8月24日18:00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考试报考系报名,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或文档(上传材料需命名)。
2.资格初审(年8月25日8:00点至8月27日18:00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