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视频引发了无数网友争议。
6月20日,安徽宣城的肖先生驾车经过一丁字路口,左转前,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在几米外突然先后摔倒。
因为怕被对方讹上自己,肖先生没敢下车去扶。只是远远地等到两名骑车女子扶起电动车后,才驾车离开。
意想不到的是,当晚8点,肖先生接到交警电话告知摔倒的女士已报警,肖先生涉嫌肇事逃逸。
交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完整视频如下↓6月24日下午,
广德交警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对该起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对此,网友们吵翻天!
有人支持交警的判定:
股民朱古力:在这样的交叉路口,这个汽车的情况也属于“*探头”!没有注意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再进入路口。泡菜:行车记录仪前面还有一个很长的车头,这个车头已经进入主路。如果机动车车头没有进入主路,那我觉得机动车不应担责。没人敢认第一:我觉得交警没判错,丁字路口本来就是转弯让直行,这里应该小汽车让行电动车,虽然他让行了,但是越线已经把车停在了电瓶车前方。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小车不应该担责:
剑齿羊:路口明显有减速带,汽车到路口已经减速,并且看到电动车后及时刹车。请问,汽车还怎么确保安全?还怎么谨慎驾驶?!速报哥:判定有问题!轿车司机速度已放到极慢,两个女的骑车飞快。吖jue:不对啊~旁边路过的货车,面包车比小车更近啊,咋不追究他们呢?鑚地鼠:你们都在吐槽交警,就没人关心,万一是路面不好,不该路*担责?骑得啥牌子的车,电动车刹车好不好?部分吃瓜网友表示受到了惊吓:
不愿透露姓名的Xiao明:开的不是车,是担惊受怕嗳婑:开车好危险,我考完驾照还是坐公交吧还有人从中总结出了经验:
我今天失眠:这个视频告诉我们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NAIRACI:电动车主报“肇事逃逸”,如果机动车没有记录仪,估计就说不清楚了也有脑洞大开的:
努力:我觉得第一时间就报警说被碰瓷了处理可能就不一样你怎么看?肖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希望官方通报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吸取自己的经验教训,不要犯类似错误。
但他表示自己至今仍未同意签署认定书,他还要和自己的律师沟通一下是否要提出申诉。
杭州交通(ID:hzfm)综合北京时间、
广德交警、新浪微博您支持肖先生提出申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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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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