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72岁的老伴与他人有染,四川省蓬安县77岁的老汉许某某将老伴杀死并将其尸体扔进水塘。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2月3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公诉机关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某某因怀疑妻子李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产生了杀害李某的想法。年6月6日23时左右,许某某窜至李某所住卧室,趁李某熟睡之际,用在李某家中找到的绿色尼龙绳子将李某脖子勒住,致李某窒息死亡,许某某为掩盖其杀害李某的犯罪事实,遂将李某尸体抛弃在该村一座堰塘中。
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许某某诊断为偏执型精神障碍,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许某某目前有刑事诉讼能力。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许某某作案时已年满7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许某某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许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许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来源:北京头条、海峡都市报
(编辑:邓四平,报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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