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唐明亮
福州的小伙伴
请注意!请注意!请注意!
下月起福州四城区
自来水价格将有变化!
海都君从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获悉,根据年11月23日水价听证会后发布的《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榕发改价格〔〕号),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的用水用户抄见量将执行第二阶段水价标准。
那么,相较于年1月1日
执行的第一阶段水价标准
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1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用户基础水价从现行的2.10元/吨,调整为2.40元/吨,仍实施阶梯价格制度;
合表用户水价从现行的2.31元/吨,调整为2.64元/吨。
2公共用水公共用水水价从现行的2.10元/吨,调整为2.40元/吨;
3特种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基础水价仍为5元/吨,且仍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
4其他行业用水其他行业用水基础水价从现行的2.30元/吨,调整为2.60元/吨,仍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
详情请看下图,
小伙伴们也可通过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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