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组织者被判5年9个月
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当庭宣判,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这也是刷单行为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利用网络平台刷单非法获利90余万
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
李某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年6月,李某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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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在炒信过程中非法获利的途径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会员费和培训费,每名会员需交元;二是卖任务点的收入,以每个点5元的价格出售获利;三是帮助别人炒信获利;四是销售空包获利,通过代售空包的差价获取利益。
然而,通过大数据手段,网站方面发现了李某某的刷单行为并予以报警。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刷单不容小觑网购环境需净化
目前,随着网购的流行,刷单、炒信已经成为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很多参与其中的人在短时间内获取了大量利益。据《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报》披露:年阿里识别信用炒作相关网站个,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