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实
1、和睦家医疗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睦家公司”,原名: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第号、第号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两商标注册时间为年11月7日。
2、年10月至年7月期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陆续成立七家和睦家医疗机构,均使用“和睦家”作为企业字号。
3、年11月至年1月,和睦家公司系列医疗机构分别在《CityWeekend》《CityBros城市漫步》等杂志上刊登广告;年,医院获得国际JCI认证,成为国内通过该认证的三家医疗机构之一;医院在39健康网联合新浪网、网易、淘宝网主办的中国健康年度总评榜中被评为“全医院”;医院被新浪婴幼行业网络盛典暨行业高峰论坛评选为“医疗机构奖最受网友喜爱品牌奖”。
4、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和睦佳公司)、医院(以医院,有时两者亦统称为福州和睦佳)先后成立于年4月及年6月。
5、年以来,福州和睦佳公司、医院与福州大千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广告业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