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新《广告法》将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告法,对明星代言、赠品广告、产品效果等多方面都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以前,明星在广告中想duang就duang,把产品功效吹得神乎其神;明明卖保健品还装成养生讲坛,把老年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要么动不动上萌娃,先萌化你的心再来掏腰包。
下月起,这样做广告,可是不行滴!
老板们,看仔细啦~
新法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意味着,十岁以下的“萌娃”可以拍广告,但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因“爸爸去哪儿”火起来的森碟、天天等不满10周岁的童星,或将在广告中暂别代言人的身份。据了解,随着“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热播,一众影视综艺童星的身价暴涨,日进斗金,看得围观者直叹“一年赚的钱还不如一个5岁小孩一天赚的多”。当红童星接广告接到手软,原因之一是幼儿产品市场需求大,需要与其产品形象定位符合的童星进行代言。
而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一方面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亦因为童星欠缺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也有媒体分析称,广告商或可以邀请幼童演出广告而支付代言费用的方式,以避开限制。因为对于童星来说,他们属于公众人物,出演广告的行为亦属于代言。
此外,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
在虚假广告中做推荐证明受到行*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再为广告代言。在法律责任当中也相应规定了广告代言人违法推荐或者证明的行*责任和民事责任。
现实中,许多赠品广告看上去很美,赠品到手却很雷。
比如,微波炉买一赠一,到手发现赠送的是电热水壶;瓷砖购百平送十平,却不说截止日期,付款后却被告知活动结束。还有各种“神秘好礼”、“惊喜赠品”……
新《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广告中如果涉及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以及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方面的表述,都必须准确、清楚、明白。
在很多广告中,都会看到各种专业数据,用来支撑广告效果。比如,去污能力提升三倍以上、寿命延长20%……但不少商家随意夸大数字、虚构实验结果。
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同时,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也应当明确表示。
另外,广告引用时,不能断章取义,故意省略对广告主不利的内容,并且标明引证内容的出处,可以查询验证。
为逃避广告监管,消除受众反感心理,广告“变身”很常见:珠宝广告变成情人节表白信,装修传单伪造成停车罚单,保健品广告化身养生栏目,往往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这些情况在新《广告法》实施后,将一律喊停。新《广告法》中明确要求,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媒体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滥用媒体的公信力,通过通讯报道、新闻评论、人物专访、科普宣传等方式,提供有偿的广告服务的做法,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以养生栏目的形式推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做法,工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工商人士称,新《广告法》专门针对养生栏目的“擦边球”作出规定,新闻媒体、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明星代言保健品屡见不鲜,比如姚明、angelababy等。但在新广告法实施后,保健食品以后再也看不见明星的影子了。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不具有科学性。
同时,新广告法在总则中明确:“今后,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乱发短信广告,对广告主处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弹窗广告须有一键关闭,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违反规定可对广告主处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汪东城、罗志祥、陈柏霖……不少男明星曾荣登“大姨夫”之位,代言女性用品卫生巾、卫生棉条等,而新广告法实施之后,“大姨夫”们再也江湖难见了。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因为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的主要作用就是为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本身都没有使用过商品或者接受过服务,其推荐和证明将不能代表其独立的意见。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先行体验,可以提高其责任意识,也符合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
据业内人士分析,新广告法实施后会对媒体经营带来巨大影响,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大洗牌。成批的广告公司会死去,且加速了报纸行业的“死亡”,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创收将进入低增长期,媒体之间的广告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广告营销逐渐由传统媒体转向互联网PC和移动端,整个广告行业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据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和央视市场研究媒介智讯发布的《年1~5月中国报纸广告市场分析报告》显示,1~5月传统媒体广告降幅为5.8%,广电媒体降幅收窄,平面媒体降幅扩大,其中报纸广告降幅扩大到32%。创下了年报纸广告进入下降通道以来的新低,传统媒体广告处于整体下滑之中。
在互联网技术成熟的现在,营销以及广告也将与互联网融和,衍生出移动营销、网络广告营销等多种形式。随着移动互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对移动营销方面也表现得更加重视,移动互联网最主要特点是会比传统的互联网更加即时,更快速,更便利,而且也不会有任何地域限制,数据显示,截止Q2,中国手机网民用户规模达到6.57亿人,中国智能手机用户达6.01亿人,其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稳固。很多企业也开始觊觎移动营销这片市场。如何利用互联网进行企业转型和业务延伸也成为了各类媒体、广告平台和广告主深思的话题。
在媒介平台与广告模式剧变的今天,旧的广告法已经不再适应新的行业生态。新广告法的实施势在必行。
从新法内容可以看出,新广告法的核心是打击虚假广告,其直接影响的是传统媒体单位的经营创收。
有人测算,目前电视广告有30%受新广告法影响,电台广播和报纸有90%受新广告法影响,网络媒体有60%受新广告法影响。9月1日后,受影响的广告撤去,电视媒体空余的时间、报纸和网络将迎来新一轮的冲击,或有更多纸媒倒闭,电视台也将开始衰落。经济形势下行,加之新广告法加强了监管力度,互联网广告将告别“野蛮生长”的时代,一大批依靠互联网广告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擦边球信息广告的广告公司将面临倒闭或转型。
在移动广告平台领域,经过一定时间的发展和博弈,目前正在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格局,几大巨头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移动广告的要求越来越专业,对于中小广告平台来说,要持续占领移动广告的市场越来越艰难。中小的广告平台在夹缝中生存的空间是越来越小,要么就靠大媒体,要么就靠广告主,要么就靠资本,这几个中必须要掌握至少一个,没有这几点做支撑的话,市场占有率会被挤压得很小。
互联网等新媒体快速增长有二个主要原因,一是对传统媒体的分流,二是不对等的广告管理。新广告法实施后,互联网不再是一些违法广告的“世外乐园”,这些违法广告的撤单对以互联网为核的新媒体会产生结构性影响。新法颁布之后,有从业人士预测,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创收将进入低增长期。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应用的日益丰富,大数据未来发展前景将更为广阔。移动互联网近几年来迅猛发展,越来越成熟、规范,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移动营销可谓是重要一环,它关系着产业的变现问题,这几乎是众多开发者必须要面对的终极难题。品牌广告出现爆发式增长,程序化购买及移动DSP交易平台的日渐成熟,同行业者市场教育效果显著,广告投放效果明显,移动端的特性使得营销可以做到更加精准有效,效果广告明显,得到了广告主的认可。
可以断言的是,未来广告行业的发展正在朝着以移动应用、效果营销为主的移动营销方向发展。
(来源:南都网、山东商报、中商情报网、华西都市报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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