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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3 11:39:00
白癜风医院有哪些 http://m.39.net/news/a_6314286.html

N海都记者*义伟

医院几年前将一名医生*某某,医院规范化培训三年,可是三年后,*医生并没有返回自己的单位,自家养的“凤凰”怎能不归“巢”?

于是,医院将*某某告上法院,要求她返还工资、福利等共计.7元;赔偿经济损失6.7元。

不过因为超过仲裁时效一年,最终被法院驳回。

送医生规培前双方有签订严格的合同

海都君从一审认定的事实了解到,年11月,*某某通过考试入职医院从事感染科医生工作。

医院

年9月11日,医院签订一份《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书》,医院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在接受培训期间,*医医院,由医院发给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医院继续为她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险种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等等。

*医生培训结束后,医院工作10年以上,如违反此规定,医院支付的各种经济费用总额的10倍赔偿,医院同时保留向省卫生厅交涉的权利。年9月16日,*医生医院参加规范化培训。

结医院才申请仲裁

年9月15日,*医生在规范化培训后,未回医院上班。年12月,*医生入职医院。

医院在*医生规范化培训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并为她缴纳了社会保险(至年11月)、公积金(至年10月)。年9月25日,医院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与*医生的劳动关系;医院工资、福利等共计.7元;医院经济损失6.7元。

年3月26日,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仙劳仲案[]号裁决书,裁决: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年9月25日起解除;驳回医院其他仲裁请求。医院于年4月14日收到裁决书。4月27日,医院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请求处理。

超医院只能喝下自酿的“苦酒”

本案除了一些细节争执外,最大的焦点在是否超过仲裁时效?

医院在法院二审期间,提供了*医生的检讨书及医院会议记录各一份,拟证明:本案仲裁时效应该从年4月26日起重新计算时效,到起诉时未满一年,仲裁时效未超过。*医生认为,该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不予质证。

关于本案是否超过仲裁时效问题。法院最终认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人事争议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及时效的有关规定。

*医生自年9月培训结束后就未回单位上班,且医院亦于年10月27日即已知悉她培训结束后一直未返院工作的事实,此时医院应当清晰其权利受到了侵害,但医院直至年9月25日才申请仲裁,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本案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并无不当。

医院应对自身怠于行使权利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其主张仲裁时效应当自年4月26日起重新计算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终审的结果,医院的人事关系解除了,医院请求返还工资、福利等以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被法院驳回

编辑:郭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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