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厦门市莲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吴先生报警称位于翔安区香山街道香山中路附近一停车场内的数十部新能源汽车电池被盗,损失上百万元。
经了解,该停车场由本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使用,主要用于停放公司闲置车辆,场内共有余部汽车,均为面包车与货车。
吴先生称,自己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常年从事汽车租赁生意,当天上午与同事驱车来到停车场巡查,检查中发现多部新能源汽车的电池被人盗走,仔细排查后发现被盗电池全部来自于货车,共有60余部汽车遭殃,被盗电池余个,损失价值上百万元。
侦查期间,民警获悉,负责看管停车场的管理员*某在上个月25号突然提出离职,由于公司还未找到接替人员,因此在*某离职的时间里,停车场内始终没有人员值守。
通过走访摸排发现,6月17日至18日两天时间,停车场内曾有多名陌生人员进入,进场后沿停放车辆依次走过,将货车车身新能源电池卸下,再由后进场的拖车统一运走;作案后,另有多名人员进到停车场,将散落在地上的配件安装至车上。
经过仔细甄别,在人员进入车场实施盗窃期间,*某也曾出现过。不少群众告诉民警上个月曾看到*某指挥他人合伙搬运汽车电池,起初还以为是*某配合其公司调运设备。
经过分析研判,*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19时许在本市一栋公寓楼内将暂住于此的*某抓获,面对民警问话,*某对实施盗窃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管理员监守自盗!
经审讯,*某今年35岁,据其交代,*某于去年12月应聘到公司上班,今年2月,公司在翔安租赁了一块空地做停车场,用于停放闲置车辆,工作调整后被公司安排做车场管理员。
期间,*某发现公司对停车场车辆管理较为松散,平时只安排自己一人负责,想到在外面还欠了不少外债,便打起了盗窃汽车新能源电池卖钱的主意。
6月18日,*某先是雇人将货车新能源电池卸下,再通知拖车将电池运至省外提前联系好的回收店,共从中非法获利80余万元,为了掩盖罪行,*某又请人来将拆卸下的配件装回至原车上,作案得手后,再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目前,*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翔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都记者
蔡嘉雯通讯员翔公宣
值班编辑
蔡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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