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发布消息称,请中国同胞切勿携带槟榔入境土耳其。根据土耳其法律,槟榔中所含槟榔碱因具有致幻性而被认定为*品。
“槟榔在土耳其列为*品”,这种在南亚、东南亚等地食用者众多的产品又一次登上热搜。早在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便把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医学界对于嚼槟榔和口腔癌之间的关系已有基本共识。
但在中国国内,槟榔的管理陷入尴尬。年8月-年5月,部分省份此前对槟榔企业的生产许可陆续到期,根据国家层面的监管态度,槟榔不再作为食品来管理,不能再颁发食品生产许可,但究竟如何从健康的视角来监管这种有成瘾性和致癌性的物质流行,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公共卫生问题。
早在年,厦门市就已经在辖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但一些受庞大槟榔产业经济利益束缚的省份,仍不放弃为槟榔产业正名。
槟榔。资料图
湖南省男性居民口腔癌死亡率正逐年上升
在我国大陆地区,槟榔咀嚼习惯主要分布在湖南、海南、云南三省,尤其是湖南省。此外,台湾也有大约万人有咀嚼槟榔的生活习惯。
关于湖南省槟榔咀嚼流行率可以查询到的数据基本上都来自于十多年前的研究。根据湖南省疾控中心年发表的研究《湖南地区食用槟榔流行病学研究》,湖南省居民咀嚼槟榔率为38.40%,其中城区为42.65%,乡村为34.12%。这意味着,在湖南的城市地区,10个人里面,有超过4个人正在嚼槟榔。这一比例超过了全国烟草最流行省份的成人吸烟率(全国平均的成人吸烟率为26.6%)。
在湖南省内,不同城市的槟榔流行率也有差别。7年的一项研究以长沙市居民为研究对象发现,25.4%的长沙人有咀嚼槟榔习惯。年,湘潭市的调查发现,47.1%的人正在咀嚼槟榔。还有一项针对湖南省娄底市中小学生的研究显示,咀嚼槟榔率为12.4%。
此外,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是,很多人咀嚼槟榔的人同时也是吸烟者。一项8年的研究也发现,在湖南省,42.4%的槟榔咀嚼者同时也在吸烟。这两样不良生活习惯都是口腔癌的高风险因素。
实际上,研究已经证实,嚼槟榔对人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大脑、心脏、肺、胃肠道和生殖器官以及免疫系统,但最直接的健康威胁是口腔。
年1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在《BMC口腔健康》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年中国口腔癌负担》。研究发现中国口腔癌负担持续增加,主要的风险因素是吸烟、饮酒和嚼槟榔。
而中国各省份口腔癌的年龄标化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从发病到死亡所损失的全部健康寿命年)有很大差别。云南、四川和湖南3个省份的口腔癌伤残调整寿命年较其他省份尤其高。作者分析认为,首先这三个省份都是烟草流行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而且地方经济依赖烟草业;四川省还是全国酒精消费水平最高的省份;而湖南省也是中国嚼槟榔最盛行的地区。
年湖南的口腔癌DALY达到40.8/10万,四川为33.7/10万,云南为31.5/10万。湖南的这一指标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最高。
作为湖南省医学和公共卫生权威机构,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医院医院年在《中国肿瘤》杂志上发表了研究《9-年湖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口腔癌发病与死亡分析》。9-年湖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口腔癌发病占癌症发病的2.09%,口腔癌死亡占癌症死亡的1.22%,“湖南省居民口腔癌发病构成高于全国及全世界平均水平,口腔癌死亡构成也高于全国水平。”
此外,该研究也发现,湖南省男性居民口腔癌无论发病还是死亡,基本上均逐年上升。从9-年,湖南口腔癌发病占该省整体新发现癌症的1.51%,年为1.96%,年为2.48%,年为2.25%。至于口腔癌导致的死亡情况,在9-年间,湖南口腔癌死亡占该省癌症总死亡的0.87%,年为1.33%,年为1.47%,年为2.14%。
作者特别提出建议,相关*府部门要针对湖南省男性居民口腔癌发病和死亡逐渐上升,城市男性居民上升幅度更大这一特点,效仿烟草控制措施,从*府层面制定控制策略,各级监管部门对嗜好槟榔人群,要积极给予警示宣传,对槟榔加工企业各类广告进行限制,对槟榔包装产品,强制标示咀嚼槟榔有害口腔健康,提高槟榔销售税率等措施。
而前述来自中国疾控中心的文章也建议,*府应该采取对槟榔制品和口腔癌的监测和控制*策,以扭转槟榔相关的口腔癌快速增长。
国家卫健委在《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年)》的解读中亦提到,要对长期咀嚼槟榔等高危行为进行干预等,促进群众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嚼槟榔致癌和产业界的对抗策略
但在“槟榔致癌”的这一根本问题上,槟榔产业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博弈。
年11月,中国*策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上发表了一篇由“中国*策科学研究会槟榔产业安全课题组”撰写的文章《破解槟榔产业困局的对策研究》。文章指出,“槟榔已经被严重妖魔化,媒体大肆宣传不但使槟榔舆情大量扩散,还造成公众对我国食用槟榔完全被负面认知所替代。”
槟榔是否致癌?医学界有明确的结论。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年特别刊物第85卷中将槟榔列为第1类致癌物,和烟草是同一级别。年,该机构又将槟榔果(Arecanut)、含烟草的槟榔嚼块(Betelquidwithtobacco)、不含烟草的槟榔嚼块(Betelquidwithouttobacco)列入一类致癌物。一种物质被标定为第1类致癌物,意味着其致癌机制是明确的。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年公布致癌物清单时,也将槟榔果列入一级致癌物。
但上述代表产业利益的《对策研究》则提出,“我国食用槟榔是否致癌存在重大争议。”其理由是,世界卫生组织主要研究的印度和东南亚的食用方式,对中国食用槟榔的食用方式没有进行研究,中国的食用方式以嫩槟榔壳为原料,不是蒌叶嚼块和槟榔果核嚼块。“目前国内关于食用槟榔的*理研究结论和流行病学调查结论也不一致,我国食用槟榔是否致癌目前还存在重大争议”。
“长期过量食用目前的食用槟榔存在对口腔的不利影响,但影响程度还无法科学判断。”产业界的策略是突出湖南槟榔生产技术的特殊性,并强调对于这种特殊的目前研究不足。但问题是,作为生产这种产品的行业,其本身却不能确保上市流通的产品的安全性,也拿不出安全性的证据,反而通过强调“安全性存在争议”来求得产品存在的合理性。
对于产业的这种论调,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年发表的《个人习惯和室内燃烧——人类致癌物的回顾》第卷中其实已明确表示,“任何文化中的槟榔都未被证明是安全的或没有致癌风险的。尽管添加成分、产品制备方法、使用方式和相关人群有很大的差异,但这些产品都与癌症升高的风险有关。”
年,医院口腔颌面外科主任、湖南省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灿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驳斥,“不存在一种吃槟榔的健康的方式。”
食品还是*品?槟榔正名“博弈”
在中国,槟榔或槟榔碱未被列入*品(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管理,但实际上,随着新的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和落地,在法理上,槟榔在中国也已经被踢出了“食品”的管理范围。也就是说,槟榔已经不再是一种法律上的“食品”。
7年,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曾明确指出:“将食用槟榔按28大类中其他食品类进行发证和市场准入管理。”一直到年,海南等地仍保留《食用槟榔》的食品质量地方标准。
关键性的转折出现在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号)明确,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不得制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
由于槟榔已经列入《中国药典》,因此按照上述通知,槟榔不得制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随后,年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没有出现“食用槟榔”。
“由于当下食用槟榔未被列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亦不属于新资源食品,这意味着目前食用槟榔不能纳入食品行业管理,也不能制定相关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无法继续适用食品管理制度。”前述《对策研究》一文指出了监管的最新动态对槟榔行业的致命打击。
而随着此前审批的槟榔企业生产许可到期,槟榔企业能否继续获得相关许可成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