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贝果财经
原标题:转卖后再被质押银行陷应收账款诉权纠纷
本报记者秦玉芳
同一笔应收账款被债权人转让变现的同时再进行质押融资担保,福建海峡银行陷应收账款诉权纠纷。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披露的一份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年7月,福建海峡银行向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海公司”)发放了6.2亿元委托贷款,并以借款人所有的施工项目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而该应收账款中部分于年10月被港海公司低价转让给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公司”)。借款方违约后,福建海峡银行陷入应收账款诉权纠纷未决。
应收账款融资是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存在质押物确权障碍。记者从多家地方城商银行及金融科技公司相关业务人士处了解到,近年来大中型银行在区块链技术发展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布局较多,但多数地方银行仍在通过传统的业务模式开展业务,风险较高;今年以来城商银行加快了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布局,相关的合作咨询也在增多。
同一笔应收账款被重复登记
同一笔应收账款被债权人转让变现的同时再进行质押融资担保,银行陷诉权纠纷。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披露的一份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年7月与港海公司签署2份委托贷款协议,合计贷款金额约6.2亿元,并分别以瓯江口新区一期软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第1~4期施工合同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年7月双方再次签订质押协议,以瓯江口第7~8期施工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为上述两份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而据判决书显示,在年10月,海港公司就与中民公司签订转让及回购协议,将上述涉案应收账款中部分至年末已确认完工的工程款项债权(合计元)以万元价格转让给了中民公司。
年12月,港海公司尚欠银行两笔约2.75亿元贷款本金未清偿,担保人亦未履约,构成违约。福建海峡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对质押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福建海峡银行与港海公司已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就相关的应收账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因此应收账款质权已设定,银行有权对在已办理质押登记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随后,中民公司也在另一份判决书中表示,年7月27日,中民公司以瓯江口开发建设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瓯江口开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年10月18日,中民公司在该案开庭时,收到仲裁庭送达的()浙0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至此,中民公司才发现其合法权益已受到严重侵害。
法院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福建海峡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从港海公司接受质押的应收账款的范围与中民公司依据《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从港海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存在重合之处。
同一笔应收账款,为何能在转让后进行贷款质押?福建海峡银行与中民公司均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了初始登记,为何仍出现诉权之争?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如何进行风险管控?
对于上述相关问题,福建海峡银行方面并未给予《中国经营报》记者明确回复。不过某城商银行对公业务人士透露,这种确权纠纷其实是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比较普遍的一种风险情况,主要是受客观因素限制,银行很难对办理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管控,质押后的应收账款出现重复质押或交易的问题较多。
上述对公业务人士告诉记者,金融机构办理应收账款融资的质押担保时,都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中登网进行质押登记;但这个平台是开放平台,只要注册了就可以登记,并不是强制性的,也不会对真实性负责,即使一笔应收账款向多个资方进行融资,进行了多次质押登记,也很难查证就是同一标的。
供应链融资风险频发
某股份制银行广州一支行负责人告诉记者,供应链融资主要是应收账款融资,从业务模式上大概也分为保理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通常保理的融资成本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要高一点。而传统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较高,业务开展后很容易产生纠纷。”
业内普遍认为,确权难一直是制约传统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上述支行负责人表示,银行很难对供应关系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据其介绍,即便企业有付款方的发票、单据甚至贸易合同,也很难核实其业务真实性,所以传统模式中银行会要求付款的核心企业为应收账款进行确权,但很少有核心企业愿意为其供应商确权。
“即使有少数核心企业愿意为供应商的应收账款确权,但所用的公章是否真实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以往就出现过很多银行因为确权文件上公章被伪造而败诉的。要与开户银行进行公章比对核实,也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上述支行负责人透露。
上述城商银行对公业务人士则透露,私下清算也是传统业务模式的难点。“银行为了确保应收账款回款的安全,会要求付款方直接将回款打入融资企业在该行的监管账户。但实际操作中,融资企业可能会与付款方进行私下清算,直接将回款转入融资企业另指定的银行账户。”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各项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策的出台,各商业银行加大了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布局。
某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经理表示,其所在银行前两年就开始在供应链融资方面布局,通过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银行将供应链融资平台接入大的核心企业ERP系统,跟核心企业紧密合作,通过核心企业信用传递,给上下游的企业融资。
“通过对平台上现金流、数据流、物流等数据的交叉验证,银行可以根据模型最大概率推算出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情况,不需要在反复确认核实。”上述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经理如是表示。
这种接入核心企业系统的模式适用于大型银行,对于中小银行尤其是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来说并不现实。在上述城商银行对公业务人士看来,尽管近两年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方面探索得比较多,但实际上大部分中小银行依然是传统的模式操作,少数几家做得较好的银行也是与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通过第三方平台集中获取核心企业数据,采用这种去中心化的业务模式,尽可能降低业务风险。
上述城商银行对公业务人士透露,供应链融资的市场需求很大,也是下一步银行将重点突破的一块,目前该行分行正在与一家金融科技公司进行这方面业务合作的接触。
上海一家金融科技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也透露,此前股份制银行在供应链业务的区块链布局较多,但地方银行相对较慢,今年以来地方城商银行这方面进展明显加快,新合作和前来咨询的都有明显增加;不过各银行需求差异化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