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广东惠州惠东县的林先生爆料称,他于11月1日在超市买了一根火腿肠,一口咬下去,发现味道不对,细看才发现,火腿肠上已经生蛆,还有几条白色的虫子在蠕动,林先生被吓得于第二天发烧住院。
据林先生称,当晚感觉饿了便去商场买了两根火腿肠,拿一根咬开包装,咬时就感觉很软,咬开以后才发现有十几条虫子爬出来,自己也于当晚凌晨3医院。随后,林先生联系了厂家,厂家说只赔50元,而林先生说自己看病花了50元不止。
林先生和厂家业务员沟通,业务员表示按照公司规定只能赔偿一到两百,业务员表示,林先生只是看到火腿肠上有蛆,又没有吃进去。
厂家业务员回应称,我们也不太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他只是打开了,但未吃进去。那是7月份的产品,应该是在运输过程中进了空气。
业务员还称,林先生要元的赔偿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公司规定一规赔价格的10倍,而当时林先生买火腿肠时仅花了五六块。至于医疗费,林先生可以拿来看病的法票。
业务员这样的说法让林先生感到很不满,得亏没有吃进肚子里,如果吃进肚子里,身体受到更大的伤害,估计你们要摊更大的责任,再者说了,这是给人吃的东西,里面出现生蛆,作为一个业务员,说出这样的话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业务员表示只能赔偿50~元,林先生表示自己光看病就花了很多钱,对于厂家近乎挑衅的赔偿,林先生选择曝光此事,并拨打进行投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